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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索引号:sthjj -/2024-0424001 公文目录: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统计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完成2023年度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质量、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及重点企业污染源的监测任务,现将监测状况报告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概况

(一)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双柏县共有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个,分别为新华水库、塔扎河水库、小石桥水库及施家河水库,由于新华水库和小石桥水库蓄水量减少,无法正常保障县城供水,双柏县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施家河水库对县城进行应急集中供水,2023年第一、二季度水质监测工作由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开展,从第三季度开始由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且暂停新华水库和小石桥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水质评价均按照《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根据数据分析,2023年,双柏县县城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4座水库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同比上年水质无明显变化。

表1:双柏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水源地名称

水质类别

达标率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新华水库

——

——

——

100%

塔扎河水库

100%

小石桥水库

——

——

——

100%

施家河水库(应急供水)

100%

(二)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每半年对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石咢嘉镇打石头箐(河流)、独田乡木老虎水库、大庄镇杨梅树水库、安龙堡乡拉母拉左箐水库、大麦地镇空树坝水库、爱尼山乡草坝子水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常规项目、表2补充项目。2023年,双柏县乡镇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5座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及一个河流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达标,同比上年水质无明显变化。

(三)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双柏县辖区地表水共布设国控监测点位2个: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均为楚雄州出境断面,监测工作由国家总站统筹开展。两个断面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年平均值进行评价和判定,结合国家总站反馈的每月一次监测数据分析,2023年,礼社江口、绿汁江口年度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水质考核的目标要求。省控监测点位2个:元江口和小龙潭,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统筹开展。两个断面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采用年平均值进行评价和判定。2023年,元江口、小龙潭年度水质达标率为100%,符合国家水质考核的目标要求。4个断面同比上年水质无明显变化。

表1:河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

监测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平均值

年度均值达标率

水质类别

礼社江口

无监测任务

100%

绿汁江口

无监测任务

100%

元江口

100%

小龙潭

100%

二、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双柏县空气环境监测自动站有效运行天数为362天,监测项目为: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PM2.5、PM10、氮氧化物,其中232天为“优”,121天为“良”,9天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8h),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同比上年优良率下降2.5%。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功能区声环境状况

双柏县城区共布设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7个:行政办公用地2个(1类),居住地3个(2类),工业用地1个(3类),交通枢纽用地1个(4a类)。2023年共监测4次,各功能区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值分别为:1类区昼间52dB(A),夜间39 dB(A);2类区昼间50dB(A),夜间40 dB(A);3类区昼间45dB(A),夜间34dB(A);4a类区昼间59dB(A),夜间48dB(A)。7个点位昼间共监测28个点次,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6.4%,夜间共监测28个点次,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6.4%。

(二)区域声环境状况

双柏县县城布设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2023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7.4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 ”,区域声环境质量“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0.9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 ”,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道路交通噪声状况

双柏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选取县城建成区具有代表性的14条交通干线,布设监测点位22个,2023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1.0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 ”, 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0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 ”, 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好”。

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023年对李方村开展省级重点监控村庄环境质量监测4次,主要监测内容为李方村环境空气质量、李方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李方村水库水质、李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水质。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水质评价均按照《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显示:李方村环境空气质量达一级,李方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李方村水库水质达Ⅲ类标准,李方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李方村总体环境状况为“优”。

五、重点企业污染源监测

(一)2023年对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开展固定源废气、颗粒物、无组织废气等项目开展监测1次,未发现超标现象。由于双柏华兴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23年4月14日开始停产,未对该公司进行第二、三、四季度污染源监测。

(二)2023年对双柏县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共开展监测4次,出口水质未发现超标现象,并对该厂进出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5个测试项目进行比对监测2次,比对结果均合格。

(三)2023年对双柏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排水口和4个地下井共开展监测4次,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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